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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清单

08-24     浏览量:107

关于公示芝罘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烟台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2]77号)有关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体育文化、公立医疗机构、政府定价的国有景区、社会福利机

构等公益单位配套停车场,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事故停车场等。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服务收费,即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包括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及商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停车场。

现将我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清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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