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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烟台牟平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调整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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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牟平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的补充通告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牟平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大型货车(不含各类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由每日23:00时至日5:00时调整为每日22:30时至次日5:30时可以通行城区道路,但核心区域重点路段除外。

核心区域重点路段包括:

西郊路(三山大街至滨海东路路段、自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

北关大街(牟山路至昆嵛山路路段)

通海路(滨海东路至雷神庙大街路段)

东关路(滨海东路至雷神庙大街路段)

牟山路(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

政府大街(西关路至体育馆路路段)

工商大街(西关路至体育馆路路段)

崔山大街(东关路至通海路路段)

新城大街(牟山路至东关路路段)

正阳路(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

昆嵛山路(北关大街至工商大街路段)

滨海东路(鱼鸟河大桥西侧至大窑路路口)

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行通行时间和路段。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箱)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三、本通告自 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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