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烟台市区限行规定有哪些?

02-03     浏览量:78

烟台交警:2023年烟台市区不再实施临时性单双号限行

往年实施单双号限行,是在春节前夕,市民走亲访友增多,市区车流过饱和时,采取的一项平衡流量的交通管理举措。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关注、持续跟踪疫情条件下主干道路的车流量变化,特别是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的出行动态数据,进行了多轮研判分析。本着“实事求是,最小化限制、最大化便民”的原则,今年市区不再实施临时性单双号限行。公安交警部门将全警全力、疏导交通,为市民节日出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

烟台交警:关于调整市区货车通行管理的补充通告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大型货车(不含各类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由每日23:00时至次日5:00时调整为每日22:30时至次日5:30时可以通行市区道路,但核心区域重点路段及长隧道除外。

核心区域重点路段包括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西路、大马路、二马路、山海路(塔山隧道南进口以北)、迎祥路、南迎祥路、胜利路(胜利路隧道南进口以北)、通世路、通世南路(凤鸣路以北)、大海阳路、青年南路(红旗中路以北)、新桥东路、蓁山路、华盛路、南大街。长隧道包括凤凰山隧道、平顶山隧道、魁星楼隧道、黄金顶隧道。

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三、本通告自2022年12月9日起施行。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2022年7月3日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建设,保障观光线路交通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限行管理措施情况通告如下:

一、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东路,禁止悬挂军、警号牌以外的各类摩托车通行。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7月9日起施行,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