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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医保缴费基数

02-25     浏览量:102

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的确定

企业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2022年工资总额如实为职工申报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医保系统根据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转换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具体转换规则为: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分别确定为下限和上限标准;缴费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工资即为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即本单位在报告期(年度)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含公布当月),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9899元和3980元。

参保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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