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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03-31     浏览量:98

烟台职工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人在我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即时结算,本人只需支付普通门诊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即可。参保职工可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看病购药扫码支付,无需持社保卡或身份证。

烟台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职工,同时发生职工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

(1)参保人在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

参保人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生本人的门诊保障类别,由医生分别开具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疾病的处方,交费时,参保职工只需支付不同门诊保障待遇类别的个人负担部分。

(2)参保人在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不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

①如果参保人只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或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分别开具处方的,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②如果参保人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并在一张处方的,参保人需全额交纳医疗费并打印就诊发票,就诊后持门诊病历、发票,至签约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代传报销。同时,年度内首次代传时参保人应签署未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承诺书”。

烟台异地未联网结算的职工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本人或代办人持有效证件、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回参保地就近选择异地医疗费代传定点医疗机构代传报销,年度内首次代传时参保人应签署未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承诺书”。异地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按异地就医有关政策和本地同级别医院普通门诊待遇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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