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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考总分是多少?

06-29     浏览量:52

课程考试科目:共十一科,总分78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30分)

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

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

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

体育(满分100分,按60%比例折算)

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

生物(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

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

信息技术(满分100分,折算最高分为20分)。

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共三科,分别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A等以20分纳入;B等以17分纳入;C等以14分纳入;D等以11分纳入;

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成绩为零的考生为E等以零分纳入。

考查科目:共两科,分别是音乐、美术。初四年级音乐、美术专项集中测试由各区市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学科自测成绩作为毕业考查成绩,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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