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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08-16     浏览量:81

问:我是烟台市参保女职工,上周刚生完孩子,想咨询一下领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答:烟台市生育津贴不需要申请,为免申即享事项。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

如您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在烟台市定点医院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后,如单位正常缴费,生育津贴将在医疗费结算的次月发放到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按下列标准发放: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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