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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烟台居民医保医疗待遇保障水平提升详情

10-20     浏览量:104

烟台居民医保医疗待遇保障水平连年提高

1.降低医保目录药品的首先自付比例,将居民医保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25%的药品下调至20%,进一步减少了参保居民用药费用支出。

2.增加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单独报销品种数量,将12种药品纳入“国谈”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总数达44种,使用“国谈”药品的参保居民可在门诊购药报销。

3.扩大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范围,提高心脏移植术后等3种疾病的门诊慢特病最高支付限额,将肺移植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达68种。

4.取消异地就医转诊手续,临时异地就医首先自负比例由40%降低到10%,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4种门诊慢特病治疗可以跨省直接报销,参保居民异地就医更加方便。

5.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6万元下调至1.4万元,进一步减轻患重大疾病参保居民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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