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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蓬莱区新推出100套人才公寓 可免费入住

11-03     浏览量:97

2022年烟台蓬莱区新推出100套人才公寓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满足人才住房需求,烟台市蓬莱区面向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一批人才公寓(租赁型)。具体公告通知如下:

一、配租范围

(一)单位范围。烟台市蓬莱区范围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人员范围。人才公寓分配对象范围包括:

1.经烟台市或蓬莱区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在我区全职工作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全职工作是指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已具有我区户籍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4.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类人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蓬莱区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蓬莱区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或配偶正在享受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

4.本人因违反各级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承租人才公寓的人才,不得同时享受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两项补贴政策接续享受不超过36个月。

二、配租房源

本次计划推出人才公寓100套。

三仙山度假公寓:位于蓬莱区北关路与海市西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30米,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面积41—50平方米不等,处于蓬莱旅游度假区内,地理位置便利,餐饮娱乐、商务休闲等配套完善。2022年度人才公寓房源详细信息见附件。

地址 : 烟台市蓬莱区北关路与海市西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30米

三、补贴标准

此次推出的人才公寓,原则上三年为一个租期,租金以套为单位进行定价,具体按照市场租金执行。

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两个租期租金的优惠。其他承租人,符合并申请享受烟台市或蓬莱区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等补贴政策的,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不符合上述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等补贴政策申请条件或放弃申请的,免除首个租期租金;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均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

区级人才公寓分配后有剩余的,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含自主创业)的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内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可免费享受最长6个月的租住服务,不与规定租期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补贴政策挂钩。

人才公寓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申请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整月收取,未发生的租金予以退还。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或根据签订的租赁服务合同执行。

四、配租流程

(一)配租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起常态化受理申请,根据申请情况定期集中审核配租。

(二)配租流程

通过线下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根据人才住房需求情况,统一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蓬莱区人才公寓申请表、申请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以及学历、人才层次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作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还需提交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参照相关部门协查结果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安居需求库并将材料上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限期3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房源配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资格,根据相关规则按批次确定配租顺序并组织进行配租:

针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人才公寓配租方案,明确人才公寓分配的户型、数量等,反馈给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

同一批次内其他申请人按照《烟台市人才公寓分配综合评分表》规则,生成申请人综合积分,根据积分高低确定申请人人才公寓选择顺序。其中,积分相同的,按照在蓬缴纳社保时长比对,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社保缴纳时长相同的,按照家庭成员数量比对,家庭成员数量多的优先;家庭成员数量相同的,按照年龄比对,年龄大的优先;以上比对都相同者,按照申请先后顺序比对,顺序早的优先。

4.分配公示。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受理批次将人才公寓配租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安排配租。

5.签订合同。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申请单位、申请人、运营机构签订四方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三)提报材料

申请人才公寓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蓬莱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2.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

4.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属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提交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6.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不需提供);

7.申请人所获得荣誉、表彰、奖励、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五、租赁管理

租赁期内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人才公寓:

1.已调离蓬莱区或不在蓬莱区行政区域内工作和生活的;

2.用人单位为其解决住房的;

3.转借(部分转借)、转租(部分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4.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5.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无正当理由闲置人才公寓达2个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水、电、物业等费用的;

8.隐瞒居住人员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公寓承租资格的;

9.引进签约的人才项目自房源分配之日起6个月内无进展的;

10.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触犯刑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1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蓬莱区行政区域内新购置房产的;

12.拒不配合社区、物业、网格等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

13.其他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行为。

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所租人才公寓的,按照同期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公寓期间的租金。

六、相关责任

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省、市、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区区级人才工程或评选项目。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在人才公寓申报分配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理。联系方式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35-566495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咨询电话):0535-5641079

材料提交地址:蓬莱区住建局5楼住房保障科(南关路124号)

需要看房的,请提前一天通过看房热线联系:0535-585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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