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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

03-20     浏览量:64

烟台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

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为现行政策规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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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来源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从已建成的保障房中筹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可以投资新建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目前,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目前主要集中在两个项目:莱山区锦绣家园项目(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芝罘区锦绣新园项目(位于芝罘区只楚办事处),出售人均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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