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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03-29     浏览量:78

烟台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文)明确“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同时,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首次将补充养老保险的名称规范为企业年金。

2003年12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构建了我国当前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其中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企业年金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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