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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部热电2023-2024年度供暖收费通知

10-14     浏览量:132

本年度的收费、供暖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您方便快捷的办理缴费业务,现将收费安排及试压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供暖期限及收费标准

(一)供热期限:137天(11月16日至来年3月31日)。

(二)价格标准(按建筑面积收费)

1.居民暖价:23元/平方米,非住宅暖价:34.5元/平方米。

2.换热器费:100元/台(主动缴纳),200元/台(非住宅及稽查发现)。

收费安排

(一)缴费方式

1.协议供暖小区暖费由物业统一收取。

2.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APP缴费(缴费方法公众号内查询)。

3.临时收费服务点(详见附件),请持《用热证》缴费,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刷卡,临时点逾期未缴用户至客户大厅交费。

(二)缴费时间

1.临时收费点、客户大厅:每天8:00---15:30

2.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APP缴费:24小时

3.收费截止日期:微信公众号、网上缴费10月17日至11月10日前,客户大厅11月15日前,逾期将不办理暖费收取业务。

(三)联系方式

烟台东部热电客户服中心-金帝御景小区南门东,432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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