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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公积金提取指南

11-03     浏览量:116

烟台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取得住院结算凭证一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治疗期间可每年提取1次。

二.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提取申请人可以出示授权码等方式,以电子证照替代申请材料中的实体证照。

三.提取额度: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四.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五.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六.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九.住房公积金电话咨询热线:12329

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y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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